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网络安全意识
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5-04-16
作者:
编辑:何牧
柏嘉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这一重要论断把网络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层面,为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突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催生了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正在倒逼网络安全技术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深刻揭示了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动态平衡既需要信息技术突破的支撑,更依赖治理体系与时俱进的创新。在追求安全与发展的辩证统一过程中需警惕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安全泛化”思维,将网络安全简单等同于国家安全,忽视不同领域风险属性的差异性;二是“技术决定论”,即片面强调绝对安全而阻滞发展。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正确网络安全意识,稳固网络安全屏障,需要构建科学的安全评估体系,针对不同领域风险精准施策,合理分配安全资源。同时,秉持发展的眼光看待安全问题,在发展中动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以安全护航发展,让发展为安全赋能,实现安全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理念,深刻揭示了人民在网络安全治理中的双重角色——既是安全成果的享有者,也是安全防线的构筑者。
一方面,网络安全意识的巩固需立足人民需求,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民生痛点精准施策,聚焦隐私保护、风险预警等现实诉求,例如,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强化权益保障,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违法必究,树立大众对法律的敬畏心。另一方面,人民作为治理主体的能动性需要系统性激发,培育“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网络安全文化。只有将技术防御体系与公众参与机制相融合,才能突破“政府主导、被动防御”的传统模式,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治理生态。
防范网络风险
由于网络具有无国界性、无中心性和信息容量巨大、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等特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之于国家安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网络安全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各领域安全产生深刻影响。因此,我们更需要自上而下,从国家层面到每一位民众都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从被动防御到主动防范,将网络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将网络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培训体系,从青少年开始培养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全民网络安全的社会氛围。二是增强网络安全法律意识。政府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展现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引导民众自觉在网络空间遵守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三是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使用网络的习惯,无论是对公还是对私,养成不随意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邮件、广告,涉密计算机坚决杜绝互联网连接等良好习惯,从根源上杜绝网络危险滋生。
(作者单位:中共七台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