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公告
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6-02-12
作者:
编辑:王菁
广大市民朋友: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关乎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等相关要求,七台河市行政区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存条件的行为。
严禁使用下列工具:军用武器、气枪、体育运动枪支、弹弓、玩具枪、弓弩、爆炸物、绝后窑、毒药、捉脚、地枪、捕笼(包括滚笼、拍笼等)、地弓、粘网、排铳、电击装置、猎套、猎夹、电子诱捕装置、无人机安装猎捕、猎杀工具或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装置进行猎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和未来,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呼吁:坚决不参与、不支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买卖活动,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如您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储存、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及相关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资金奖励。
监督举报电话:
七台河市林业和草原局:0464—8262616
勃利县林业和草原局:0464—8466567
新兴区农业农村局:0464—8357031
桃山区农业农村局:0464—8369083
茄子河区林业站:0464—8812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