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冰雪产业促进条例
(2025年9月18日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5-12-01
作者:
编辑:何牧
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七台河市冰雪产业促进条例》经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第一条 为发挥我市“奥运冠军之城”品牌优势、短道速滑项目优势、冰天雪地资源优势,构建现代化冰雪产业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冰雪运动、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冰雪装备等冰雪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冰雪产业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合作、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安全有序和绿色发展。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冰雪产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冰雪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冰雪旅游和冰雪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行业指导、宣传推广等工作。
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冰雪运动与相关赛训经济融合发展的统筹规划、行业监管、资源引导、推广普及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冰雪装备产业政策扶持、冰雪装备技术创新推动、冰雪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政策性资金,支持冰雪运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冰雪产业项目建设。
教育、营商环境、商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冰雪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冰雪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区域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冰雪产业项目,促进与本地重点产业创新融合,推进各区域市场化、特色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构建“冰雪+”多元化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土地、研发、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冰雪产业的扶持力度。在冰雪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建设运营及冰雪文化创新等推动冰雪产业发展的相关方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冰雪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冰雪产业项目建设、品牌培育、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确立人才引领冰雪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冰雪产业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紧缺人才,在引进条件、资金奖励、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和支持本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冰雪企业等通过项目合作、联合办学、定向委培等形式,协同培养冰雪产业专业人才。根据冰雪产业发展需要,开设冰雪运动训练、运动健康指导、冰雪装备制造、场馆运营维护等课程和专业,培养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以及冰雪产业相关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冰雪产业服务水平,加强冰雪产业项目周边的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餐饮、物流等生活服务设施。健全冰雪运动场所与旅游景区交通服务设施,推进重点线路及景区沿线加油站、充电设施、停车设施等建设。规划和建设综合类冬季运动活动中心、冰雪体育综合体和冰雪旅游度假区。
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冰雪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推动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为冰雪企业产品赋能。
鼓励产业联盟、基金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冰雪产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第十条 鼓励在冰雪产业中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提升冰雪产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冰雪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智慧冰雪体育、智慧冰雪文旅等,创新冰雪产业生态体系。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冰雪产业品牌培育和保护,重点打造品牌冰雪赛事、设计精品冰雪旅游路线、开发特色冰雪文旅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冰雪企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本市冰雪运动员名人效应,建立奥运冠军文化主题的冰雪运动场馆等,打造奥运冠军冰雪运动品牌。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冰雪产业宣传与品牌推广。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教育、体育等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冰雪运动教师和教练员。
中小学校应当开设冰雪体育课程,具备条件的学校每年冬季浇筑室外冰场,使每名中小学生掌握至少一项冰雪运动技能。
鼓励各类学校与冰雪训练场馆、滑冰场等合作开设冰雪运动技能课程,组织开展冰雪研学活动,培养青少年冰雪运动兴趣和技能。
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冰雪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机制,构建科学系统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体育特长生培养的连贯性与专业性,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畅通升学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对接职业体育发展,为体育人才成长提供全链条支撑。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冰雪运动,举办各类具有民俗传统性的冰雪赛事和趣味性冰雪体育活动,冬季浇筑公益室外冰场,在公园、广场、小区内规划设置与冰雪运动相关的活动场地,提高冰雪运动的普及率。
引导和培育大众冰雪赛事、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依托滑冰、滑雪等观赏性强的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扩大冰雪赛事体验参与人群,提升大众参与度。
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短道速滑优势,将影响力辐射冰壶、冰球、花样滑冰、速度滑冰等项目,承办国际级、国家级及地方自主品牌冰雪体育赛事活动。
鼓励多元化资本投入冰雪竞技体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冰雪竞技运动赛事活动,开办冰雪运动培训机构,推动冰雪运动商业化运作。
第十六条 鼓励依托本地冰雪资源与人文底蕴开发多元化冰雪旅游产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冰雪旅游精品线路和冰雪旅游品牌,推进冰雪旅游与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全季全域旅游融合发展。
鼓励发展多种旅游住宿业态,开设寒地康养、冰雪运动等主题酒店,支持特色民宿发展,引进或培育星级品牌酒店。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将本市抗联文化、矿工文化、冠军文化等优秀文化与冰雪元素结合,开发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冰雪演艺、剧目、影音作品及创意产品,发展冰雪文娱新业态。
加强地域文化形象特征植入,将冰雪文化元素、符号等应用于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设计或者装饰,建设地标性冰雪景观。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冰雪产业与旅游度假、历史文化、研学等融合,开展冰雕、雪雕、冰灯、冬捕、冰雪摄影、冰雪绘画等全民娱乐休闲类活动。鼓励冰雪产业市场主体开发多样化冰雪消费产品,推动冰雪与民俗、美食等元素融合,拓展冰雪文创等特色商品消费品类。推动冰雪消费与其他服务消费联动,加强产业融合、创新消费场景、丰富产品供给,促进冰雪产业文旅商融合发展。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跨境冰雪赛事、冰雪旅游、冰雪商贸等友好交流,拓宽冰雪人文交流渠道。建设国际训练基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搭建人才培训国际合作平台。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互联共生、集约高效的产业链生态,培育和引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冰雪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冰雪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上下游产业配套衔接的产业格局。支持建设冰雪装备产业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冰雪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冰雪装备的国产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丰富冰雪装备产品种类,重点发展冰雪运动装备、场地设备、辅助装备等产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