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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高质量完成省级验收工作

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6-03-11

作者:

编辑:李妹崇

本报讯 (记者马丽丽)3月5日至3月10日,黑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验收专家组赴我市,开展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省级验收工作。经过严格、全面、细致的核查评定,我市“四普”工作顺利完成验收。

此次验收工作严格遵照《黑龙江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管理办法》执行,全程采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档案—核对数据总量—核查实地调查覆盖率—核验文物本体坐标—实地随机抽查—意见反馈与整改”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法,确保验收工作标准不降、环节不漏、要求不松。在汇报会上,各县区“四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就组织架构、经费保障、队伍建设、技术应用及阶段性工作成果等进行全面系统汇报,清晰展现我市文物普查工作推进全貌。

实地核验环节,专家组秉持“随机抽检、重点覆盖”原则,先后前往新兴区、茄子河区、桃山区、勃利县,对不可移动文物点开展随机实地踏查。在各文物点位,专家组严格对照普查技术规范,细致核验文物坐标、形制特征、保存现状、周边环境及使用情况,全面评估实地调查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与实效性,确保普查数据与文物实际状况完全吻合。与此同时,专家组集中审阅四普登记表、计量验收统计表、影像图纸、工作台账及系统上传数据,逐项核查资料完整性、填报规范性与数据真实性,严把普查质量关。

经综合评议,专家组对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自“四普”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县区联动、专业支撑”的高效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业普查队伍,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为普查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193处不可移动文物100%复核,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1处,全面厘清市域文物资源底数。工作中,我市积极运用无人机航测、RTK精准定位等现代化技术,实现数据采集、影像记录、档案建档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形成“图、文、影、数”一体化高质量普查成果。

专家组指出,文物普查是守护历史文脉、传承历史记忆的基础性工程,希望我市以此次省级验收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普查工作成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断健全文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我市将严格落实专家组各项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文物普查数据认定、登记公布等后续工作,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同时,深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将文物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城市品质提升、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让历史文物在有效保护中永续传承、在科学利用中焕发新生,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动七台河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历史文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