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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清明】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提示

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4-04-02

作者:

编辑:李妹崇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重要节日,也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市森防指办公室提示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一、增强防火意识。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守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二、严禁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烤等。禁止在林区、林缘、墓地等禁烧区域内焚烧纸钱冥物,提倡广大市民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安全、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林区的火源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管,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履行林草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到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朋友要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教引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火责任意识。强化对关键人群的监护管理,严防严控特殊群体用火行为。

五、发现火情主动报告。请广大市民关注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守护绿水青山,共筑美好家园。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