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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常见问题解答——竞争倡导篇(二)

来源: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作者:

编辑:李妹崇

3.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对市场竞争状况进行评估并发布分析报告?

长期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并正在探索建立重点行业垄断和竞争失序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反垄断智慧监管水平。2022年《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公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对水泥行业、造纸行业、检测检验行业、网络游戏行业、网络视频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情况。

4.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否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培训?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培育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文化,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竞争宣传倡导。连续举办九届中国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广泛邀请不同国家、不同领域的代表参加,成为探索政策路径,凝聚各方共识,扩大我反垄断执法影响的重要平台。2022年11月,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以下简称“竞争周”)活动,以“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主题,采取中央地方同步开展、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的方式,开展各类宣传倡导活动100项,获得经营主体热烈反响。二是为企业合规提供支持和培训。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面向民营、国有、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别经营主体举办反垄断法专题培训班。制定发布《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指导发布《经营者公平竞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团体标准,帮助企业强化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提升公平竞争与合规发展意识。

5.我国反垄断案件信息是否公开?

《反垄断法》第52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了“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专题网站,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决定、附条件批准和禁止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决定以及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和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信息均在反垄断业务相关司局网站公布。

6.经营者是否可以线上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

是。市场监管总局已于2022年8月1日正式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该系统集合了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律法规制度、申报流程、审查流程,实现“申报端”“委托端”和“审查端”数字化交互,经营者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线上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