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社会 > 信息公告

公告

来源:七台河日报    2026-01-14

作者:

编辑:何牧

现有我局原警务辅助人员李文龙,男,汉族,群众,大专文化程度。该同志于2020年4月入职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任职期间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问责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人不再承担我局任何警务辅助工作,其一切行为均与我局无关。

特此公告

勃利县公安局

2026年1月7日